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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打印尺寸50cm*70cm
在您下载并使用工具包之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下知识产权保护条款,以下条款由您和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下称“壹基金”)共同缔结,具有合同效力。与您重大利益相关的条款将以粗体、下划线等形式着重标注。如您经过详细阅读后同意以下条款,请勾选同意提示后下载,如您拒绝,将无法进行下载。
1.1 此次授权:又称 “本授权”,指《壹基金公益项目工具包使用授权》的正文。
1.2 提供产品/服务:指“壹基金的公益项目工具包”,在本次授权中简称为“工具包“。
1.3 工具包提供方: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在本次授权中简称为“壹基金”。
1.4您:又称“下载使用方”,指被授权使用壹基金公益项目工具包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
2.1 壹基金所提供的工具包及其衍生物(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及平面杂志内容、微博、微信内容、菜谱、线下线上文章、图片、工作成果、产品等等),其全部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均归壹基金所有。
2.2 工具包的获取应通过壹基金官网、壹基金其他官方渠道。未经允许,您无权授权第三方使用该工具包。
2.3 下载使用方仅可将工具包用于壹基金公益活动相关服务指引。非经壹基金书面同意,您不得实施任何侵犯壹基金就工具包及其衍生物享有的全部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或交付第三者修改、重制﹑仿制﹑改编或使用于其它商品或服务等。
2.4 壹基金所提供的工具包仅供公益用途使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允许,您不得对工具包进行销售等营利行为,不得将工具包中的所有内容、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字体、图像、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等)用于任何具有商业目的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传播、展示、上载、下载、开发、制作、改造和创新等。
2.5 除非经壹基金事先书面同意,下载使用方不得直接或间接、部分或整体地使用壹基金商标或其它标识,也不得将壹基金商标或标识与自己的商标或标识并用,或做任意的组合用于自己的商标上或其它业务活动中。
2.6 下载使用方在使用工具包时对壹基金的名称及商标须按照本授权2.5条要求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使用,并不得将其用于损害壹基金之目的。
2.7 工具包中包含的专利权归壹基金所有,未经壹基金书面同意,您不得实施工具包中所包含的专利,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直接制造或使用工具包中包含的专利方法制造产品。
2.8 当您在使用工具包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发布任何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
2) 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3) 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
4) 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危害社会公德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
5)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
6) 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
7)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2.9 当您在使用工具包时,应妥善处置个人信息及其他一切相关权益。因使用工具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应由使用方自行承担,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壹基金免于承担任何该等责任或损失。
2.10 基于重大法律纠纷、系统升级等原因,壹基金有权暂停提供工具包的下载,并无需提供任何解释和承担任何责任。
3.1 下载使用方如为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应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授权。未成年人行使和履行本授权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视为已获得了法定监护人的认可。
3.2 为给您提供更好的服务或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技术条件、产品功能等变化需要,壹基金将适时对本授权进行修订,修订内容构成本授权的组成部分。本授权更新后,我们会在壹基金官网(https://onefoundation.cn/)发出更新版本,并在更新后的条款生效前通过官网公告或其他适当的方式提醒您更新的内容,以便您及时了解本授权的最新版本。如您继续使用工具包及相关服务,即表示您已同意接受修订后的本授权内容。如您对修订后的授权内容存有异议,请立即停止使用工具包及相关服务。
3.3 此次授权的任何条款和条件不可被理解为双方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或形成代理关系。
3.4 此次授权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并依其解释。但是,若已公布的中国法律、法规未对与此次授权有关的特定事项加以规定,则应在中国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参照一般国际商业惯例。
3.5 凡因执行此次授权所发生的或与此次授权有关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争议无法在争议发生后三十(30)日内通过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至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其有效的仲裁规则通过仲裁予以最终解决。仲裁庭由三名按照仲裁规则指定的仲裁员组成,申请人指定一名仲裁员,被申请人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即首席仲裁员)由前述两方按本条规定指定的前两名仲裁员共同指定。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都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在仲裁裁决中另有规定,仲裁费用应当由败诉方承担。
3.6 仲裁期间,各方继续拥有各自在本条款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继续履行其在此次授权下的相应义务。